1. 專業器材、設備。(如醫護人員、攝影記者、樂團人員等之專業設備、器材等)。
2. 供展覽會、國際商展、會議或類似活動陳列使用之貨品。(如文藝活動之展示品、展覽會場之佈置用品、會議之視聽設備等)。
3. 為招攬交易而供展示或示範之商業樣品。
目前暫准通關證業務開辦國家計有下列41國(或地區)
美 洲
加拿大、美國
歐 洲
挪威、瑞典、芬蘭、愛爾蘭、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德國、瑞士、捷克、奧地利、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波蘭、斯洛伐克、匈牙利、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葡萄牙、西班牙、義大利、希臘、馬爾他、塞浦路斯
亞 洲
日本、南韓、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
大洋洲
澳洲、紐西蘭
中 東
以色列
非 洲
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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