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持續蒐集買主回饋。了解客戶重視的細節,作為宣傳重點,創造新客戶。
澳洲內容行銷專家Kevin Cain表示,B2B企業在創造內容的時候,往往是以品牌為中心,內容並未符合需要,也較難達到吸引顧客的效果。在以品牌為中心,也就是以「我們公司」為出發點介紹自己的產品,較難讓消費者產生共鳴。
舉例來說,有一家賣清潔劑的公司A(虛構),A公司的產品文案是:「我們是全台灣首家運用○○○的公司,我們的產品每年賣出○○○○筆,產品的成份業界領先。」這是非常常見的文案撰寫方式,但是少了什麼,也就是商品的使用者利益。了解使用者為什麼想要這樣的產品、有哪些動機會讓使用者購買這樣的產品,是從產品思維跨越到行銷思維,在行銷觀念演進的重要一個關鍵,跨越了這一步,才能了解本身品牌以及產品的競爭力,也就帶動後面的行銷作法。就這個例子來說,產品本身如果是符合環保標準的居家清潔用品,就可以分別針對趨勢、客群,撰寫出不同內容的宣傳文字,透過數位行銷的方式觸及到可能的潛在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