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透明組織馬來西亞分會頃公布該組織德國總部公布之2023年國際清廉印象指數(CPI),馬國在180個接受調查之國家中,獲得50分(滿分為100分),排名上升至第57名(2022年得47分,排名第61位)。在東協國家中,馬國排名居第2位,次於新加坡(第5名)。馬國自2020年至2022的貪污印象指數得分已連續3年出現下滑。分別為51分、48分及47分。
該組織認為,馬國清廉指數得分回升的主要原因,包括(一)反貪委員會(簡稱反貪會)與總檢察司勇於指控兩名前首相貪污案件之行為;(二)一名前首相在SRC國際公司洗錢案中被定罪,彰顯馬國司法獨立;(三)2022年馬國在經濟情報機構的民主指數中排名全球第40位(總得分7.30/10.00);(四)儘管政治不穩定,但由於18歲投票(UNDI 18)的政策,造成選民參與度有所增加,以及(五)第14屆大選後期至第15屆大選權力轉移平穩過渡。
該組織提出四大建議:(一)加速兌現已承諾之改革:儘快提交前四屆政府未能提交的政治獻金法案;對作為獨立員警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的獨立員警行為委員會(IPCC)進行改革;重新提出2015年建議的反貪會改革;加快進程緩慢的2010年吹哨者法令;在今年提交採購法令至國會;落實總檢察長和檢察司的權力分配;(二)加強打擊機構貪污的政治意願:包括停止任命政治人物領導政府相關機構、增加透明度(如瀕海戰鬥艦(LCS)專案)及積極對濫用職權的公職人員採取行動;(三)改善公共行政管理:並授權政府首席秘書負責達成及實施國家貪污戰略目標、在政府採購的大型項目中採用國際誠信公約標準,以實現透明度及良好治理及規定大型專案在開始前須獲得國會批准,且所有的支持文件(預先規劃、需求分析與成本效益報告)均公開可用;(四)修改或制定特定法令,包括2010年吹哨者法令、1954年選舉罪案法令、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納入讓犯錯公務員問責)、制定政治獻金法、採購法令、監察法令(Ombudsman Act)及公佈財產法令(強制政治人物及高級公務員公佈財產)。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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