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3月23日阿根廷政府公報刊載經濟部第331/2023號決議:
阿根廷政府完成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手鋸用高速鋼製直鋸片(南方共市稅則號列8202.91.00及8202.99.90)產品反傾銷落日複查,並維持前生產部2017年9月1日第398/17號決議,對每單位(件)涉案產品課徵0.46美元之反傾銷稅,為期5年,並自公告當日生效。
阿國海關將依相關法令,對旨揭產品採行非優惠性原產地管制措施。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