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企業可採用新加班時數規定以因應生產需求,惟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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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越南年輕人報,2022年3月25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頃於3月23日下午通過有關勞工每月及每年加班時間之決議,該決議自2022年4月1日起生效,且勞工1年加班時數回溯自2022年1月1日起算。

 

根據該決議,倘企業因業務需要並徵得勞工同意,勞工1年可加班200小時以上,惟不得超過300小時;1個月內加班可超過40小時,惟不得超過60小時。不適用加班之情況包括:滿15歲至18歲以下勞工;輕度殘疾、勞動能力下降51%以上、重度殘疾或特重殘疾者;從事繁重或危險之職業或工作,或從事特別繁重、有毒或危險工作者;女職工在高原、偏遠、邊陲或海島工作,女性勞工已懷孕第6或7個月;撫養12個月以下兒童之女職工。

 

根據越南2019年勞動法,自2021年年初起,加班時間限制為每月40小時,每年不超過200小時。惟該法亦將部分行業加班時間通融延長至每年最多300小時,例如紡織品與服裝、皮革與鞋類、農林漁業加工、電力生產與供應、電信、煉油、鹽業、電力,以及電子等。

胡志明市工業區企業協會(HBA)主席阮文畢(Nguyen Van Be)頃表示,目前企業訂單數量普遍飆升,惟聘僱勞工倍加困難,且現有勞工確診數量亦日漸增加,因此提高加班時數係企業之意願。渠表示,為因應勞工嚴重缺乏,尋找替代方案以達生產需求係企業最迫切之計畫。另一方面,油價日漸攀升,加上疫情影響導致未有調整最低薪資之規定,調增加班時數亦係回應勞工之需求。

 

阮主席表示,現代化生產過程均有機器及新科技輔助,勞工加班不再像以往消耗體力,且提高加班時數僅為暫時方案,長期而言,企業仍需招聘新勞工、投資新生產機器及科技、改善管理系統,進而提升生產效率。

 

越南勞工聯合總會法律政策組副組長黎庭廣(Le Dinh Quang)表示,越南主管機關需密切關注指導,讓勞工與企業能充分了解新規定。勞工及企業需互相協調,靈活調整加班時數,決議規定加班時數1個月可增加至最多60小時,惟不代表企業可任意要求勞工作足60小時。渠更指出,企業違反規定將被處罰,罰款最高達5,000萬越南盾(約2,174美元)。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