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普勒斯修正中小企業增值稅規範,以符合歐盟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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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翻譯整理:駐義大利代表處經濟組
 

賽普勒斯眾議院近日一致通過有關加值營業稅法修訂,以符合歐盟針對小型企業特別規定的指令。

過去規範僅允許在加值營業稅申報所在成員國設立的企業享有豁免優惠,導致未在該成員國設立的企業,在歐盟內部市場面臨不公平競爭。為解決此一問題,歐盟指令擴大適用範圍,讓設立於加值營業稅申請所在國以外成員國的歐盟小型企業,在符合相關條件下,亦可享有豁免待遇。

以賽普勒斯為例,新規定允許設立於賽普勒斯以外之歐盟國家,但在賽普勒斯營運的小型企業,只要在賽普勒斯的年營業額不超過15,600歐元,且在歐盟的總營業額不超過10萬歐元,亦可適用豁免優惠。

而在賽普勒斯設立並於其他成員國營運的小型企業,只要符合該成員國的免稅門檻及未超過歐盟境內總營業額10萬歐元的門檻,亦可選擇跨境適用徵值稅豁免。賽普勒斯財政部預估,此項修正將可減輕賽國小型企業在其他歐盟國營運的行政負擔。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