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多美及普林西比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

facebooktwitterplurklinkedin

自113年12月13日起,聖多美及普林西比(São Tomé and Príncipe)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一案,業經財政部於114年4月16日以台財關字第1141008332號公告發布,公告詳附件。

依據海關進口稅則總則第2點第4項及行政院114年3月31日院臺財字第1141006280號函辦理。

檢附旨揭公告影本及附件「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LDCs)」各1份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