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政府頃於本(4)月16日發布第1548號法令稱,為復甦國內觀光,政府放寬退還外國遊客加值稅之政策,外國遊客可透過「國家稅務管理局」(SUNAT)或與稅務管理局合作之單位申辦退稅。法規亦擬訂合作機構所需遵守之規定,為納入新措施,擬販售退稅商品之廠商須經由SUNAT評定。
二、秘專家依上述法案研議可能執行方法為,遊客在政府授權之商店購買商品交易完成後,商家將提供電子發票及購物證明,遊客離開秘魯前須前往設置於首都利馬國際機場之SUNAT退稅窗口申辦退稅,並由稅務官員查證實際購買商品辦理退還18%加值稅手續。此項政策預計於本年6月開始執行,期限為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