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政府為便利APEC成員經濟體入境參加該國明(2024)年主辦之APEC相關會議,其外交部於本(10)月16日透過政府公報發布第024-2023-RE最高法令略以:
- 凡持有外交、領事、公務、服務或特殊護照之澳洲、加拿大、美國、印尼、巴布亞紐幾內亞、日本及紐西蘭國民,其目的為參加2023年及2024年舉辦之「第32屆經濟領袖高峰會」及相關籌備會議、技術性會議、學術會議、部長級會議及相關活動者,暫時豁免入境秘魯之簽證要求;此項豁免亦適用於APEC成員經濟體之臺北及香港公民,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
- 每次入境最長停留時間為183日。本措施之變更或中止,將透過位於新加坡之APEC秘書處轉達所有成員。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