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投資委員會(BOI)發布新政策公告「調整外籍人員雇用條件」、「調整外籍人員職位審批考量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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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泰國投資委員會(BOI) 6月20日臉書發布新聞,關於新政策公告事,内容包含「調整外籍人員雇用條件」、 「調整外籍人員職位審批考量標準」、 「外籍人員獲准職位任用」,以及「依據第25條及第26條規定對職位和人員期限的延長」。該公告已於2025年6月5日(用泰文)正式發佈。重要內容說明如下:

1. 對於獲得投資促進並依據第25條和第26條享有優惠權益的事業,如需僱用外籍人員,須了解以下條件:

情況1 製造業若僱用泰籍及外籍人員總數超過100人以上,必須僱用泰籍人員不少於總僱用人數的70%

情況2 製造業若僱用泰籍及外籍人員總數少於100人,不規定泰籍人員僱用比例

情況3 獲准在國內工作不超過6個月的職位,不受泰籍人員僱用比例標準限制

情況4 高重要性項目,若必須僱用低於規定比例的泰籍人員,須提交委員會逐案審議

2. 獲准的外籍人員職位類別,例如:

- 高階主管級(Executive)

- 經理級(Management)

- 科學技術研究人員

- 工程師

- 資訊技術專家

- 操作層級(Operation)技工、技術員

- 工作站操作員(Operator)、服務人員(適用於 IBPO 及擁有 IBPO 的 TISO)

! 註:操作層級、技術工、工作站操作員以及服務人員;並非勞工層級,而是主管/監督層級。

審核將依據年齡、學歷、工作經驗及每月最低收入進行評估,以篩選進入工作的外籍人員。

3. 職位核准期限每次不超過2年,依公告規定條件辦理,可依核准期限每次延長不超過規定時間,將依據泰籍人員僱用比例及其他因素進行審核


生效日期:
1.公告發布日起核發BOI執照的項目: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
2.公告發布前已核發BOI執照的項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備註:此項正式公告僅有泰文版本。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