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歐洲執委會新聞稿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3_762
歐盟執委會2月14日發布新聞提出2030年以後新型重型車輛之二氧化碳排放目標,認為此有助減少歐盟交通部門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卡車、城市公車及長途巴士等。由於該部門佔歐盟溫室氣體 (GHG) 總排放量超過6% ,並佔歐盟路運交通溫室氣體排放量 25% 以上,於是強化相關排放標準將確保歐盟路運部門向零排放運輸轉型,有助實現歐盟氣候中和與零污染目標。
歐盟執委會建議對幾近所有具碳排放認證的新型 HDV採行比2019 年更為嚴格的碳排放標準,即:
(一)自2030年起減排 45%;
(二)自2035年起減排 65%;
(三)自2040年起減排 90%。
另為激勵城市零排放公共汽車的快速部署,歐盟執委會提議自2030年起所有新的城市公共汽車將實現零排放。
根據歐洲綠色新政及REPowerEU政策目標,旨述提案將透過降低對進口化石燃料需求,及提高歐盟運輸部門的節能效率,對整體能源轉型產生正面影響。此將透過降低燃料成本及總持有成本,為歐洲運輸業者及用戶帶來效益,以確保廣泛部署節能車輛,並改善空氣質量,以及歐洲人民的健康。
交通運輸亦為支持歐洲潔淨技術產業及提升國際競爭力之關鍵部門。歐盟是卡車與公共汽車生產的市場領導者,共通的法律框架有助確保未來優勢地位,尤以修訂後的標準將提供明確長期信號,有助引導歐盟產業對創新零排放技術的投資,並推動充電或加氫等基礎設施的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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