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促進雙邊關係與投資發展,斯洛伐克政府於2025年6月18日發布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開放每年最高1,000名之中國公民工作簽證配額,相關措施、申請資格及審核流程,摘錄如下:
- 法源: 依據「外國人居留法」及「就業服務法」,斯洛伐克政府認定,為促進中斯投資合作,核發國家簽證符合國家利益。
- 適用對象:
-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且名列企業所提交申請名單中;
- 申請時未獲准臨時就業居留,也未曾提出該類申請;及
- 尚未取得斯國核發的國家簽證。
- 雇主資格:
- 為設立於斯洛伐克的法人,母公司為中國企業;
- 三年內未曾違反勞工法所列非法聘僱規定;
- 無積欠稅務、關稅等情事,且依法繳納員工社保與健保費;及
- 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 已向經濟部申請區域或特殊投資補助;
- 已獲經濟部批准投資獎勵或補助;
- 已取得「重大投資」認定證明。
- 核發工作簽證用途與期限:
- 用於執行投資計畫相關工作;
- 簽證效期最長為一年;及
- 年度總額不得超過1,000人。
- 申請及審核程序:
- 雇主須透過電子平台向經濟部提交簽名名單與相關證明。
- 經濟部確認符合資格後,10個工作天內送交外交部與內政部。
- 名單須包含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護照號碼、職業代碼與預定申請地點等資訊。
- 其他:
- 就業合約或雇主聘僱承諾書可作為簽證目的之證明;
- 簽證上須註明職業代碼與雇主識別號;
- 若申請人轉換雇主或職務、雇主申請被拒或資格撤銷,視為簽證申請案件手續未完備;及
- 該類簽證對應的就業,視為符合斯國國家利益;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