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出口管制規定」活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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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自1995年起實施針對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的出口管制,該類貨品的管理方式有別於一般貿易商品,並非依據稅則號碼分類,而是根據產品的技術規格進行判定。由於此類貨品在臺灣整體出口中占比不到4%,過往多數業者較少接觸。然而,隨著近年來全球政治與經濟局勢劇變,出口管制已逐漸成為各國推動科技安全與國安戰略的重要工具。以近期局勢為例,一方面美中科技競爭升溫,美方針對中國高科技產業祭出多項限制措施;另一方面,俄烏戰爭引發對俄羅斯的大規模經濟制裁與出口控管。此等舉措對全球供應鏈及企業營運環境皆造成實質衝擊。臺灣企業若未及早因應,恐面臨資金流動受限、客戶流失,甚至供應鏈中斷等風險。

國際經典案例剖析:從歷史中汲取教訓

歷史上的幾起重大違規事件,為當前企業提供了寶貴借鏡。例如1980年代的「東芝事件」,東芝公司透過偽造文書,將高階數控機械出口至蘇聯,間接提升其潛艦製造能力,導致美國強烈反彈並對東芝全面封殺,進而促使日本政府全面強化出口控管法規。另一起案例則來自近期俄烏戰爭,從烏克蘭戰場回收的俄羅斯軍備中,發現大量來自西方的電子零組件,顯示俄方透過第三方取得敏感技術與設備。對此,美國商務部大幅強化相關管制,並對違規企業施以金融制裁,展現執法決心與國際合作力道。這些案例提醒業者,出口管制絕非紙上談兵,違規的代價可能為品牌聲譽、國際市場機會,乃至企業的生存空間。

美中科技角力下,臺灣企業面臨的新挑戰

美國自2018年起對中國科技企業(如華為、中興)實施出口管制,2022年更擴大至半導體晶片及設備領域,意圖抑制中國在科技與軍事上的發展。值得關注的是,美國出口管制具有「域外適用」的特性,也就是說,即使產品產自臺灣,只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美國技術,即可能落入美方的管制範圍之內。對臺灣企業而言,這不僅意味著對中國的直接出口須加倍審慎,連帶的轉口、間接銷售亦需注意是否觸及美國法規紅線。企業除應熟悉本國法規外,亦應掌握主要出口市場的相關規範,方能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法,進而承擔高額罰款或商譽損失等風險。

臺灣法規架構與企業合規建議

我國目前針對SHTC之出口控管主要依據《貿易法》第13條規定,明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如未經核准不得出口。此一制度旨在確保國家安全、履行國際責任、保護企業出口利益,並降低企業落入國際制裁風險。儘管臺灣非聯合國成員,亦無法正式參與國際出口管制組織,惟我國仍自願遵循全球五大主要制度,包括核子供應國集團(NSG)、澳洲集團(AG)、飛彈技術管制協議(MTCR)、瓦聖那協議(WA)及禁止化學武器公約(CWC)等。針對高風險地區,如蘇丹、敘利亞、伊朗、伊拉克及北韓,我國已將其列為重點管制對象加強控管;另因應半導體產業之重要性,政府亦針對出口至中國的大型半導體製造設備實施特別管理,避免敏感技術外流,以維護產業安全。

企業在實務操作上,建議從下列四個面向落實合規作業:

  1. 確認貨品是否為列管品項:應依據產品技術規格檢視,不可僅查稅則號碼;
  2. 確實審查交易對象:包含最終使用者及轉運地,是否涉及高風險名單;
  3. 依法申請出口許可證:若產品屬於管制清單項目,應依規定辦理申請;
  4. 留意美國技術含量:避免誤觸美國境外管制規定。

如有違規出口行為,將面臨刑事責任(含有期徒刑)及罰金處分,不可輕忽。面對日益嚴格的國際法規與監管趨勢,企業應積極建立內部審查與追蹤制度,加強人員教育訓練,以確保對國內外法規有充分理解與應對能力。政府亦將持續提供輔導資源,以協助企業降低貿易風險,提升在國際市場中的合規能力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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