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公司必須在2024年1月前將地區總部遷至利雅德,否則將無法參與政府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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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利雅德台灣貿易中心

       多年來,許多外商公司,一直利用沙烏地阿拉伯鄰國如阿聯大公國的杜拜,做為其中東地區業務總部及跳板,惟並不願意至沙國正式設立據點。有鑑於此,沙烏地阿拉伯於2021年1月宣佈,計劃在2024年1月1日前,停止與地區總部不在利雅德的公司簽訂合約,該決定包括與政府或其任何附屬的機構、團體以及基金會等簽訂的合約。

    沙國財政部長表示,該規定將會如期實施。但一些外商公司對包括稅收在內的監管框架表示擔憂,也有人猜測政府可能會延長最後期限以消除投資者的疑慮。沙國投資部長哈立德·法利赫 (Khalid Al-Falih)於2023年3月向媒體表示,沙烏地阿拉伯可能會為在2023年前,將地區總部遷至沙國的跨國公司,提供稅收減免。截至2023年3月,已有多達80家公司取得地區總部遷至沙國的許可,大多數公司擬設立在利雅德阿布杜拉國王金融中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