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電力改革現況及對我商影響

facebooktwitterplurklinkedin

背景

不考慮補貼之情況下,墨西哥平均電價較美國高出73%。除電價之外,政府對於電網投資不足、輸送效能低(電損是OECD國家平均之2倍)、電力公司(CFE)所發電之21%沒有被收費。墨國有豐富的天然氣資源,但產量低,有30%仰賴進口。

墨國EGT環境顧問公司指出,墨國有87GW發電容量(註:該數據為2023年數據,墨國於2024年發電容量為92GW),但因產業擴大及近岸外包新投資持續落地,電力缺口達17.8GW。我國在墨投資之大型製造業者分別多有20MW至30MW的電力需求缺口,且表示頃向優先選用綠電以滿足終端客戶需求。

墨國幾經能源電力改革迄今,茲將改革後新制內容及可能對台商可能影響說明如下。

墨國電力改革修法重點

墨國電業法(Ley del Sector Electrico, LSE)於2025年3月18日公告,修法重點如下:

  1. 簡化自用發電廠申請發電許可程序:發電量介於0.7至20MW之電廠,可視為自給自足電廠,可以選擇獨立也可以聯網,享有CNE發電許可簡化待遇。(第30條)(程序 詳第4頁補充說明)

  2. 提高電廠發電須經許可之門檻:舊電業法(Ley de la Industria Electrica)規定發電機組發電量超過0.5MW須經國家電力委員會(CNE)許可,現行LSE則規定發電量超過0.7MW才須經CNE許可。(第19條)

  3. 給予CFE在各式電廠的股份優勢:在公司合夥的電廠股權部份,規定54%股份優先CEF認購,該民營電力公司才能以自家公司名義銷售電力。(第40條)

  4. 確保CFE輸配電優勢:以「電力服務的可靠性、可持續性、可取得性」等為由,規定CFE電力須占整體國家電網54%輸配電,確保CFE電力獲得輸配的優勢。(第12條I、VI項)

  5. 著重墨國能源自給自足,並以「提供更便宜的電力給墨國民眾」為由,規定基本電力供給,指一般用電戶所需電力)只能由公共公司,即墨國營電力公司(CFE)獨家供應。(第61條)

墨政府2025-2030年擴大電力供給作法

  1. 墨總統府2025年1月13日公布「墨西哥計畫」(Plan Mexico),以公私合夥方式促進工業化、推動墨國經濟發展能源與基礎建設、並制定電力擴張計畫(Plan de Expansion de Capacidad 2025-2030),截至3月之最新消息是預計投入223.77億美元建設發電與輸配電網,目標是提高發電量由2024年的92,041MW至2030年的121,088MW,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由2024年之22.5%提高為2030年之38.0%。

  2. 前述電力擴張計畫含7座風力發電廠 (總計發電量2,470MW)及9座太陽能電廠(4,673MW),及電池儲能計畫(2,216MW)。

其他國家政府對墨國電力改革看法

  1. 美國: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2025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NTE)中表示,墨政府於2024、2025年間修憲將CFE及PEMEX定位為公營公司,並給予CFE占全國供電電網54%及占任何發電投資54%股份之保障,對能源產業的外商造成投資障礙。墨國已有新聞推估美國可能藉美墨加協定(USMCA)2026年檢視之機,推促墨國改變此一歧視作法。

  2. 日本: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駐墨辦公室曾表示墨政府應提供綠電發電投資獎勵措施。按,日本三井商社在墨有投資太陽能發電廠,惟目前墨政府電力改革方向似沒有規劃提供綠電業者獎勵措施。

墨國電力改革對我在墨廠商影響

  我在墨廠商營運障礙之一即是電力能否穩定供應,目前墨國放寬自用發電申請門檻且簡化程序,或對我商有幫助,但主要電力輸配仍須靠CFE國家電網的建設。另一方面,而墨政府給予CFE優先輸配電及入股電廠的優勢,倘無法鼓勵外國電廠加入墨國供電市場,則我商穩定電力來源越發仰賴向CFE與所在地方政府居間協調。

 

 

補充說明:

自用發電廠(0.7-20 MW)申請發電許可程序簡介

法定程序包含下列各項

電網互聯評估程序(送CENACE評估審查) 包含:

  • 初步評估、電網系統影響評估、提供財務擔保、發電設施評估

  • CFE核發電網互連許可

社會影響評估(送能源部SENER) 包含:

  • 製作社會影響報告(EVIS) (可請顧問公司協助)

  • EVIS審查

環境影響評估(送環保部SEMARNAT) 包含:

  • 製作環評報告(MIA)

  • MIA審查

發電許可(由CRE核發)

申辦方式:向CRE現場申請或線上申請( https://www.gob.mx/tramites/ficha/permiso-para-generar-energia-electrica/CRE5999,右上角按「Tramite en linea」進入線上申請)。

所需文件:於https://www.cre.gob.mx/documento/FormatoElec.xlsx

填妥申請表,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分證明、電廠規畫文件(地理位置、機組配置、是否為獨立機組(central de abasto aislado)、電廠對外輸配電規畫、電廠與墨國家電網(Sistema Electrico Nacional, el SEN)連結位置規畫、電廠容量、發電來源)、公司財力證明及電廠技術文件、施工資訊文件(含工期等)、電廠相關繳費文件或證明。

 

 

註:過程中所需事先準備之可行性評估、合法性評估、製作專案草案、及全案代為送件均可洽請顧問公司提供協助。

1 依據Deloitte「墨西哥能源改革」 報告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