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中國大陸等維生素A棕櫚酸酯徵收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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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5年6月9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印度財政部稅收局於2025年6月6日發佈第14/2025-Customs(ADD)號通報,接受印度商工部於2025年3月10日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瑞士和歐盟的維生素A棕櫚酸酯(Vitamin- A Palmitate)作出的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決定對大陸、瑞士和歐盟的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分別如下:涉案大陸生產商稅率為14.95美元/千克至20.87美元/千克,瑞士生產商稅率為0.87美元/千克至8.2美元/千克,歐盟生產商稅率為11.09美元/千克。涉案產品包括濃度1.7 MIU/Gm和1.0 MIU/Gm所有形態的維生素A棕櫚酸酯,無論是否經過穩定化處理,不包括用於動物的1.6MIU/Gm的維生素A棕櫚酸酯。該案涉及印度海關稅則號列29362100、29362290、29362800、29369000、29362690和29362990項下產品。措施自通報發佈於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發佈公告,應印度國內企業Piramal Pharma Limited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瑞士和歐盟的維生素A棕櫚酸酯啟動反傾銷調查。2025年3月10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

資料連結: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4576&type=1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