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媒報導,無人駕駛車公司Waymo於24日獲加州車輛管理局(DMV)批准,除在現有城市街道行駛之外,還可上高速公路行駛,行駛速度可達每小時65哩。目前Waymo僅能在舊金山市區和日落區部分道路行駛,現DMV已批准Waymo運行路線向舊金山半島延伸,穿越101號高速公路和280號州際公路,並可延伸至南灣山景城。
Waymo發言人Doug Yakel表示,該公司正準備在全州範圍內進行大規模擴張,服務將覆蓋灣區大部分地區和洛杉磯縣的大部分地區,等到2月8日,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評估批准之後,Waymo就可以對灣區提供乘車收費服務,為此加州參議員Dave Cortese提出立法,授權地方政府在未經當地批准的情況下禁止無人駕駛計程車。去年12月,舊金山市律師David Chiu控告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批准Waymo和Cruise的擴張服務。
汽車工程專家趙普向本報表示,服務範圍和速度的擴大,將使得無人駕駛汽車面臨更大事故風險,特別是在高速公路上,就有很大的操作風險。速度一旦超過每小時55哩,風險就會急劇增加。舊金山市民林振新說,無人駕駛汽車在舊金山的城市道路上已經試行了有四、五年,市民經常會在道路上看到試運行的車輛。如在市內乘車,沒有安全問題的擔憂,但很少見到車輛在高速路上行駛。市政相關監管人員應該要為民眾把好安全這一關。
早在去年10月,加州車管局宣布暫停Cruise自動駕駛汽車的擴張服務和試運行許可證,理由是因為考慮到大眾的交通安全問題。舊金山市議會議長Aaron Peskin提議立法再加碼,以限制無人車向快遞運輸等業務的擴展。舊金山市議員Connie Chan曾提出立法,禁止在無人駕駛車進行包裹遞送活動。佩斯金提出的這項新法案,則要求對無人車公司申請停車場和充電中心提出更嚴格的審查要求。Peskin表示,其提出之法案彌補現行法律漏洞,既允許自動駕駛出租車公司在未經適當審查的情況下,就可以建立車隊充電中心。無人車公司目前的策略是先租用停車場,幾個月後在停車場內大量安裝充電樁。
Peskin與Chan所提議的新法案正在規畫委員會進行審查。如通過,將提交市議會進行公聽與投票表決。目前該提案得到大多數市議員的支持。
舊金山市議會之所以限制無人車業務的進一步擴張,除了考慮到道路安全等問題之外,還擔心無人車的擴張,會對基礎勞工的就業造成強烈的衝擊。他們擔心無人車的發展會取代居民「一哩生活圈」的服務,如對居民快遞業務、充電便利站、以及社區停車場業務的衝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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