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根據公告,鎵相關物項包括金屬鎵、氮化鎵、氧化鎵等8項,鍺相關物項包括金屬鍺、區熔鍺錠、磷鍺鋅等6項。公告顯示,該出口管制將於8月1日生效。
中國大陸是鎵和鍺等20種關鍵原材料的主要生產國,在精細化生產加工方面也佔據主導地位,而鎵和鍺這兩種金屬廣泛用於太陽能電池板、雷射器、夜視鏡和電腦晶片等產品中。《南華早報》稱,中國大陸是鎵、鍺兩種元素的最大生產國,其鎵產量占全球95%以上,鍺產量占全球67%以上。
“這項措施是(中國大陸)在全球競爭中控制對工業和軍事能力至關重要的技術所做的最新努力。”彭博社稱。《南華早報》認為,該措施是在荷蘭宣佈對先進半導體製造設備實施新的出口管制後做出的,是“報復西方對其(中國大陸)半導體行業的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