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於2026年5月22日發佈《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確立了“十五五”時期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標、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
《規劃》強調,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系統觀念,堅持規劃引領,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保護第一、應保盡保、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為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提供堅實基礎。
《規劃》提出,希望在2030年,城市更新行動取得重要進展,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初步成效,安全發展基礎更加牢固,服務效能不斷提高,居住環境明顯改善,新舊動能加快轉換,文化遺產有效保護,風貌特色更加明顯,治理水準大幅提高,城市成為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規劃》目標為創新、宜居、美麗、韌性、文明、智慧的現代化人民城市建設目標,部署培育壯大城市發展新動能、營造高品質城市生活空間、推動城市發展綠色低碳轉型、增強城市安全韌性、促進城市文化繁榮發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準6方面重點任務,提出健全城市更新實施機制、構建可持續的城市建設運營投融資體系、更大力道支持閑置土地活化、建立房屋全生命週期安全管理制度、構建跨單位合作參與機制、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強化科技人才支撐作用7方面政策舉措。同時,確立了“好房子”建設改造、完整社區建設擴面提質增效、老舊街區廠區改造提升、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等14項重大工程和行動。
《規劃》要求,構建中央統籌、省政府負全責、城市施政的工作分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明確本地區城市更新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確實履行責任,細化完成重點任務,確保順利實施。住房城鄉建設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指導和協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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