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6年2月2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土耳其貿易部於2026年1月29日發佈第2026/2號公告,應土耳其生產商申請,對原產自中國大陸、印尼、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的聚酯紗線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則號列為5402.33。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稅持續有效。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2007年12月4日,土耳其對原產自大陸、印尼、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聚酯紗線啟動反傾銷調查。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對大陸、印尼、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聚酯紗線作出反傾銷終裁。2014年12月17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長大陸、印尼、馬來西亞聚酯紗線反傾銷措施,同時終止泰國涉案產品反傾銷措施。
2015年5月15日,土耳其對原產自泰國和越南的聚酯紗線啟動反傾銷調查。2016年11月12日,土耳其對泰國和越南聚酯紗線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正式對泰國和越南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
2019年8月4日,土耳其對大陸、印尼、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的聚酯紗線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2021年2月3日,土耳其對大陸、印尼、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的聚酯紗線作出反傾銷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維持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反傾銷稅,其中,大陸涉案產品稅額為268美元/噸至351美元/噸。
資料連結: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7128&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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