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5年11月4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於2025年10月31日發佈公告,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韓國和越南的鍍鋅板[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alloy or non-alloysteel, plated or coated with zinc, using hot dip process (galvanised iron coils/sheets or galvanised steel coils/sheets) ]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以到岸價(CIF)徵收反傾銷稅,具體稅率為:大陸為0%至26.80%;韓國為2.21%至31.47%;越南為4.76%至57.90%。措施有效期為5年,自2025年11月1日至2030年10月31日。涉案產品的馬來西亞協調關稅稅則號列和東協協調稅則稅則號列(AHTN)為7210.49.11 00、7210.49.17 00、7210.49.18 00、7210.49.19 00、7210.49.91 00、7210.49.99 00、7212.30.11 00、7212.30.12 00、7212.30.13 00、7212.30.14 00、7212.30.19 00、7212.30.90 00、7225.92.90 00、7225.99.90 00、7226.99.11 00、7226.99.19 00、7226.99.91 00和7226.99.99 00。
2025年2月6日,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發佈公告,應國內生產企業CSC Steel Sdn. Bhd.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韓國和越南的鍍鋅板發起反傾銷調查。2025年7月4日,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發佈公告,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韓國和越南的鍍鋅板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決定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徵收不超過120天臨時反傾銷稅,分別為大陸3.86%至26.80%、韓國8.97%至31.47%、越南11.41%至57.90%。該措施自2025年7月7日起生效。
資料連結: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6114&type=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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