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於2019年5月29日針對無人機頒布了一項新法規,於2020年12月31起生效。新規將無人機按操作和風險劃分為“開放”、“特定”和“認證”三個等級,“開放”等級的無人機重量不超過25公斤,只能在可見範圍內高度不超過120公尺的高度飛行,且不能運送危險物品和在空中投拋物品,重量超過25公斤或出了可見範圍則屬於“特定”等級的無人機,需要航空當局機構授權,更大更重的無人機屬於“認證”等級,需先取得相關機構認證,適用於人員和危險物品的運輸。
重量超過250公克,或是250公克以下但裝配有蒐集個資的攝影機或感測器的無人機,只要不是玩具無人機都必須上德國聯邦航空管理局網站註冊:www.lba.de。每架無人機都必須清楚標示註冊號碼,“特定”和“認證”風險等級的無人機亦不例外。除了網上註冊之外,重量超過250g無人機的操作員也須通過線上理論考試並取得操作證書,A1和A3機種的操作員只要通過航空管理局的理論在線考試即可,而A2機種的操作員除了理論考試之外也需增加實際操作訓練。
“開放”等級無人機基本上無需申請許可,前提是重量不超過25公斤、飛行過程在可見範圍內以及非惡性高度不超過120公尺,超出這些前提的“特定“等級無人機就需要申請許可,或是以輕型無人機(UAS-LUC)操作聲明或證書取代。關於禁止無人機飛行地點的相關舊規目前仍適用,禁止無人機飛行的地點包含醫院、住宅區、自然保護區等。
新規上路期間,為了順利過渡,舊的許可和證明尚可沿用至明年1月1日,除此之外如果無人機上已標示操作人員的名字和地址,網上註冊的義務亦可暫緩幾個月執行,讓無人機操作人員有足夠的時間可以上網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