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兩國政府頃發表聯合聲明,馬來西亞已同意就該國取消的「吉隆坡與新加坡高速鐵路」計畫(High Speed Rail,簡稱隆新高鐵)向新加坡賠償3億2,027萬馬幣(約7,738萬美元)。
馬新兩國是在馬國政府經過核實程序後,達成友好協議。前述款項標誌著隆新高鐵雙邊協定終止的「完整和最終解決方案」。馬新兩國承諾,將致力於維持良好關係,並促進密切合作,為兩國人民謀求共同利益。
馬新兩國在多次會談無法達成協議、該高鐵協定於去(2020)年12月31日失效後,本(2021)年1月1日宣佈協議終止。兩國政府當時表示,將遵守各自的義務,然後將採取因應隆新高鐵協議終止所需的必要措施。根據該協定,馬來西亞須向新加坡作出賠償。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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