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投貿部決定自2025年1月7日起,對中國大陸及印尼進口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脂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由6.33%~37.44%不等),為期120天,以保護國內塑膠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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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IMINARY DETERMINATION OF THE ANTI DUMPING DUTY INVESTIGATION

 

 

資料來源: 投貿部:PRELIMINARY DETERMINATION OF THE ANTI DUMPING DUTY INVESTIGATION)

日期:114年1月8日

 

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MITI,簡稱投貿部)頃發布消息稱,馬國政府接獲國內廠商Recron(Malaysia)S/B公司之投訴,指稱馬國自中國大陸及印尼進口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脂(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簡稱PET,海關稅則號列為3907.61.0000)價格,遠較原產國國內售價低,已對馬國廠商造成實質性之傷害。

 

馬國貿工部根據該國1993年反補貼及反傾銷關稅法規,於2024年8月9日起對前述進口產品展開完整調查後,認定中國大陸及印尼進口之前述產品,已對馬國產業產生負面效應及對業者造成實質損害,馬國政府決定自2025年1月7日起,為期120天,對前述產品進口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由6.33%~37.44%不等),以保護國內塑膠產業。

 

投貿部亦歡迎利害關係者,如進口商、國外生產商或出口商以及與調查相關的協會,就初步裁定報告提交意見或看法,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17日。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