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越南媒體報導,越南政府頃頒布第260/2025/NĐ-CP號議定,其中規定自2025年10月10日起黃金首飾和工藝品出口稅率下調為0%。
二、該260/2025/NĐ-CP號議定針對2023年5月31日26/2023/ND-CP號議定附件一中的第71.13、71.14和71.15節中之部分商品之出口稅率予以調整,銀製品或包覆貴金屬的基本金屬工藝品出口稅率維持0%,其他貴金屬製工藝品出口稅率則由1%下調至0%。
三、該議定自簽署日(2025年10月10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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