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Vietnam Investment Review及Vietnam Briefing電子報報導,越南政府於2026年1月15日公布第20/2026/ND-CP號議定(下稱第20號議定),為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提供多項獎勵及協助措施。
- 第20號議定為針對2025年5月越南國會公布之第198/2025/QH15號「有關促進民間經濟發展機制與特殊政策之決議」之補充施行細則,重點包括:
- 稅收優惠:
- 第1次辦理企業登記的中小企業享3年免繳企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CIT)優惠,惟透過購併、重組或拆分等方式成立的新公司不適用此優惠。新創企業CIT享2年免稅,後4年減半優惠(即2免4減半)。
- 為新創企業、研發中心及創新中心工作的專家及科學家,其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 PIT)享2免4減半優惠。
- 新創企業因股權、資本、出資權及認股權等轉讓衍生的收入,免繳CIT及PIT。公開發行公司不適用此優惠。
- 協助取得土地及營業場所:各省人民委員會應公布基礎建設相關支持措施、標準、規範及用地,包括讓私人高科技企業、中小企業及創新企業承租產業園區或科技孵化器的土地。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享有地租減免
- 其他針對研發、創新及數位轉型的獎勵措施:
- 企業可將應納企業所得稅收入之20%用於設立專供發展科學、科技、創新及數位轉型基金,確保創新活動的長期財源。
- 中小企業為參與供應鏈所做的人員培訓費用及研發費用可於報稅時列入扣除額,研發費用可按實際支出費用的200%扣除。
- 越南政府為中小及微型企業免費提供整合會計軟體、電子發票及數位簽章等功能的數位平台,以利公司治理標準化及降低營運成本。
- 稅收優惠:
- 越南產官界認為給予新成立的公司CIT豁免待遇,有助減緩企業資金壓力,並將資源投入機器設備,技術升級及產品創新。第20號議定政策亦能鼓勵企業擴大經營規模,支持家族事業(household business)轉型為企業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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