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4年9月26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越南工貿部於2024年9月23日發佈第2531/QD-BCT號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鋁型材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徵收2.85%至35.58%反傾銷稅,措施自2024年10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至2029年10月2日。涉案產品的越南稅則號列為7604.10.10、7604.10.90、7604.21.90、7604.29.10和7604.29.90。
2019年1月11日,越南工貿部對原產自大陸的鋁型材啟動反傾銷調查。2019年9月28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開始徵收2.49%至35.58%反傾銷稅。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期中複審調查。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期中複審終裁,將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率調整為4.39%至35.58%。2022年6月10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啟動第二次期中複審調查。2023年1月19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作出第二次期中複審終裁,將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率調整為2.85%至35.58%。2023年10月3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複審調查。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