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原產地證明書一律改由越南工商部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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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商部於2025年4月21日發布第1103/QD-BCT號決定,撤銷給予越南商工總會(VCCI)簽發原產地證明及辦理相關作業之授權。依據該決定,自2025年5月5日起,原先由VCCI負責之A類原產地證明(Form A)、全球貿易優惠系統(GTSP)原產地證明、B類原產地證明(Form B)、其他依照進口國規定之非優惠原產地證明(出口巴西、秘魯、南非、土耳其以及國際咖啡組織原產地證明)、未加工證明(CNM)及註冊出口商代碼(REX)簽發或登記作業,均改由越南工商部進出口局暨其轄屬各地區進出口管理單位辦理。

越南工商部另於2025年4月28日發布第619/TB-XNK號通知說明上述變更,並說明未來越南工商部產證電子申辦系統(eCoSys)註冊方式以及前述A類、B類、GTSP、其他非優惠原產地證明、未加工證明、註冊出口商代碼之申辦方式。詳細內容請參閱越南工商部網站:https://moit.gov.vn/van-ban-phap-luat/van-ban-phap-quy/thong-bao-ve-viec-trien-khai-cap-c-o-mau-a-c-o-mau-b-c-o-khong-uu-dai-theo-quy-dinh-cua-nuoc-nhap-khau-c-o-mau-gstp-cnm-.html

 

附件:

1、越南工商部進出口局暨其轄屬各地區進出口管理單位聯絡資訊。

2、新版B類原產地證明書樣張。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