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告實施增值稅法等9項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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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越通社報導,越南國家主席辦公廳頃公告實施第15屆國會第8次會議通過之9項法案之國家主席令,前述法案包括《增值稅法》、《證券法、會計法、獨立審計法、國家預算法、公共財產管理使用法、稅收管理法、個人所得稅法、國家儲備法及行政處罰法部分條款修正案》、《文化遺產法》、《城鄉規劃法》、《公證法》、《工會法》、《數據法》、《消防與救援法》、《反人口販運法》。 越南《增值稅法》共四章十八條,並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該法補充規定,適用0%稅率之項目,包括直接供應給國外組織及個人並在越南境外消費之貨物及服務,或直接供應給保稅區之組織並在保稅區內消費、直接服務於出口生產活動之貨物及服務,另對化肥、海上捕撈漁船、農業專用設備以及傳統藝術表演等項目規定適用5%的稅率。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