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家報(El País)2021年3月3日報導,繼亞馬遜(Amazon)電商於2021年1月宣布將於4月1日起,對其西班牙客戶加徵數位服務稅3%之後,谷歌(Google)頃宣佈,將向其數位廣告服務客戶加收部份數位服務稅(Impuesto sobre Determinados Servicios Digitales, IDSD),即外界熟悉的谷歌稅(tasa Google)。
Google西班牙表示,由於數位服務稅(IDSD) 提高該公司數位廣告之成本,因此將自5月1日起,對客戶加徵相關費用。該公司表示,前述附加費將適用所有於西班牙使用其廣告服務之客戶,意即將影響位於西班牙之企業及全球欲於西班牙廣告之公司。
據瞭解,Google除將於西班牙加收附加費之外,已於2020年11月1日起對其英國客戶加收2%、奧地利及土耳其客戶則各加收5%之附加費。該公司再次強調,不贊成個別國家徵收數位稅,盼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架構下討論國際數位稅制度之改革,以適用各國不同產業。
Google西班牙子公司透過其愛爾蘭公司開立發票, 2018年1月之營業額為1億400萬歐元,獲利2,000萬歐元,並繳交公司稅680萬歐元,估計數位廣告收入約為9億歐元。
為因應科技企業之興起及促使稅制現代化,西國政府於2021年1月16日批准谷歌稅(tasa Google),囿於行政作業流程,將於第2季開始徵收。西國政府規定對在全球營收逾7.5億歐元,在西班牙營業額逾300萬之科技公司加徵數位服務稅,惟OECD內部則仍在討論數位服務稅之規範,盼於本年達成共識。據悉倘OECD無法於本年達成協議,則歐盟將主動發起區域內數位服務稅。西國政府曾多次表示,待全球數位服務稅達成協議後,將調整其稅制以符合通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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