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擬推出新法,自今年 4 月 6 日起,勞工享有新生兒照護假和有薪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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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Parents to receive day one right to neonatal care leave and pay
日期:114年1月20日
文號:駐英經(113)經字第24/P200號(商情文號:第24號)
 
商情本文:

英國政府今(20)日提出一新生兒照護假法規修改,如經國會批准,將自今年 4 月 6 日起生效,即適用於嬰兒在出生後28天內需入住新生兒加護病房,並且住院時間連續達7天或以上,符合資格的父母在其有權享有的假期(包括產假和陪產假)外,能再享有長達 12 週的假期(如符合資格還可享有有薪假),預計約 6萬名新生兒父母將受惠新制,且勞工從就職的第一天起即可享有新生兒照顧假,在享有假期的同時,符合服務連續性要求和最低收入門檻的人員將可獲得法定新生兒照護薪資。

另自工黨執政以來,本屆政府已提出就業權利法案(Employment Rights Bill),提升英國各地勞工權利、改善工作環境,包括提出 28 項就業改革,從終止剝削性的零工時合約、解雇和重聘做法,到勞工就職第一天即享有陪產假、育兒假和喪假權利,另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鼓勵企業採取彈性工作模式,大型雇主也應制定改善性別薪資差距的行動計劃,為更年期僱員提供支援,並加強對懷孕勞工和初為人母者的解雇保護措施。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