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發布電子旅遊授權(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ETA)計畫,擴展至另外83個國家和地區。2025年1月8日起,臺灣國籍旅客入境英國需申請ETA,若出發前未持有ETA,航空公司有權拒絕乘客登機。
以往免簽證的非歐洲國家,包括來自臺灣、澳洲、美國、日本、南韓、香港及澳門的旅客,入境英國前須申請ETA,在英國轉機及過境亦要申請。ETA計畫將分階段實施,臺灣旅客可自2024年11月27日起開始申請。
申請方式採線上作業,旅客須至英國內政部網頁或下載手機應用程式「UK ETA」提交資料,費用為10英鎊,遞交申請三個工作天內會收到確認訊息;若旅客在ETA生效期間換領新護照,則需再重新申請。持英國簽證、持英國居住、工作或學生簽證許可(包括於歐盟定居身份) 及持英國或愛爾蘭護照者,則無需申請ETA即可入境。
ETA持有人在兩年有效期限內,可多次至英國洽公、旅遊、探親或短期學習等;允許於英國進行與申請人職業相關的有償活動,包括年滿18歲、出具英國組織或客戶核發的書面邀請函、可證明為專業領域工作者;可經英國過境;持創意工作簽證者,最長可停留三個月。
ETA持有者不得在英國停留超過六個月;不得為英國公司或個體經營者進行有薪、無薪工作;不得頻繁往來以長期居留;不得參加長期學術課程;不得索取公共福利;亦不得結婚或登記民事伴侶關係。
以上相關規定請參考英國政府網頁:https://www.gov.uk/guidance/apply-for-an-electronic-travel-authorisation-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