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由時任外交部吳部長釗燮及馬紹爾外交暨貿易部部長John M. Silk於2019年10月25日完成簽署,另於2022年10月5日以換文方式修訂降稅清單及原產地規則等附件。經相互通知各自完成國內必要法律程序,自今( 2025) 年1月15日生效。
此協定包括貿易、服務業、投資、技術、人員交流、觀光等6大面向之經濟合作計畫,並建立聯合委員會定期檢討及建立執行機制,有助持續深化雙邊經貿合作交流,並提升雙方經濟成長。降稅清單部分,我方貨品清單涵蓋農、工產品計3,043項;馬國貨品清單為農、漁等產品計267項。雙方所列之貨品清單於今年1月15日協定生效時立即降至零關稅。
此協定之中、英文本已公布於經濟部國際貿易署ECA | FTA總入口網站( https://fta.trade.gov.tw/fta_marshall.html) ,歡迎各界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