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間媒體報導,前景備受看好的離岸浮動風力發電場開發案於12月6日首度招標,全球43家廠商競標加州以及西北部外海的五個浮動風力發電場開發案,得標業者將於離岸25哩的太平洋上興建浮動風力發電場。
「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 IREA)指出,離岸浮動風力發電場的開發成本已較2010年降低60%,去年急遽下降13%。離岸浮動風力發電場在歐洲已行之有年,2017年北海浮動風力發電場展開作業之後,全球投資者的眼光立即轉向風力豐沛的美國海岸。美國過去僅造固定風力發電機,本次標案的浮動風力發電場將為美國的初體驗。
美國潔淨電力協會副會長Josh Kaplowitz表示風力發電可以擔負全美所需電力之一大部分,惟有加速提供潔淨電力,方能解決氣候危機,特別在電動車的用電需求越大之際,靠離岸風力發電能僅速達成降低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目標。
明年在俄勒岡外海,後年在緬因灣皆有類似的風力發電開發案,拜登總統設立2030年離岸固定風電機提供30兆瓦(gigawatts)電力予1000萬用戶的目標,今年9月拜登政府進一步宣布將大力開發浮動風力發電機增加發電,以加速達成其氣候目標。
這五項開發案底標介在600至800萬美元之間,預計最後得標價可能高出很多,今年稍早標出的紐約及紐澤西外海的傳統風電場,競標業者都願出資40億美元以上取得開發經營權。
美國最早的風力發電場於2016年在羅德島外海開張,電力足以取代該州Block Island上的五座柴油發電機,成效雖引人注目,惟尚未達到商業營運的規模。開發離岸風電除了提供潔淨能源,亦能促進國內相關產業發展,增加工會保障的就業機會。而贏得開發權的廠商可將部分成本用於補償當地居民、原住民部落、漁民等可能受影響的群族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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