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國大陸電解二氧化錳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產業損害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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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6年2月10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於2026年2月5日投票對進口自大陸的電解二氧化錳(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裁定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基於上述肯定性產業損害終裁,該案現行反傾銷措施繼續有效。

2007年9月12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大陸的電解二氧化錳發起反傾銷調查。2008年8月11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大陸的電解二氧化錳作出反傾銷終裁。2008年10月7日,美國正式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此後,美國先後進行兩次日落複審,分別於2015年1月9日和2020年7月8日作出肯定性裁決並延長徵稅期限。2025年6月2日,美國商務部對大陸涉案產品發起第三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2025年9月19日,美國商務部對大陸涉案產品作出第三次反傾銷快速日落複審終裁,案件主要涉及美國海關稅則號列2820.10.00.00項下產品。

資料連結: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7208&type=1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