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旨:「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三,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28日以經貿字第11004604140號公告修正,檢送前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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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三,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628日以經貿字第11004604140號公告修正,檢送前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旨揭公告依據貿易法第13條之13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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