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能源監管委員會調整FiT方案下可再生能源購電協議簽署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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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能源監管委員會(ERC)近日發布最新公告(以下簡稱「2025年ERC公告」),正式調整2024年第一輪額外可再生能源躉購費率(FiT)方案下的購電協議(PPA)簽署時程。這項修正為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NEPC)推動新增3,668.5百萬瓦(MW)再生能源容量總目標的一部分,旨在加快能源轉型並回應開發商的實務困難。

原背景與開發商的疑慮

雖然入選名單已於2024年12月16日公布,但NEPC於同年12月25日決議暫緩執行整體容量計畫,導致與泰國發電局(EGAT)、省電力局(PEA)以及大都會電力局(MEA)的購電協議簽署時程延遲。

2025年5月6日,NEPC指示ERC、EGAT、PEA、MEA以及能源政策與規劃辦公室(EPPO)與入選開發商展開協商,包括針對EGAT所提電價進行審查。這些協商預計將於2025年7月29日前完成。

在此期間,開發商對原有PPA簽署期限表示關切。依照2024年ERC公告,原時程要求開發商需:

  • 若預定商轉日(SCOD)為2026年,則須在收到EGAT或PEA通知協議條件後180日內完成PPA簽署;
  • 若SCOD為2027至2030年間,則可於收到通知後兩年內完成PPA簽署。

2025年ERC公告:延長簽署時限但不延後商轉日

根據2025年ERC公告,新的PPA簽署時程如下:

  1. 2026年商轉的計畫:必須於2025年7月29日之前完成PPA簽署;
  2. 2027至2030年商轉的計畫:仍維持在收到EGAT或PEA通知後兩年內完成簽署。

ERC強調,此次修正僅針對行政程序提供寬限,並不等同於SCOD延期,亦不應作為EGAT或PEA延遲強化電網連接系統的理由。換言之,開發商仍須如期完成原有的商轉進度,PPA簽署時程的放寬僅為處理行政延誤之便宜措施。

後續展望

此次時程調整反映出政府持續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決心,同時要求開發商負起如期履約的責任。入選開發商應善用這段時間,加快進行開發許可、融資安排以及電網接入等工作,以確保最終商轉時程不被延誤。

泰國的能源轉型正從藍圖規劃邁向實質執行階段。此一ERC時程更新在複雜法規環境中提供了清晰指引,為業界所樂見。然而,最終是否能如期達標,關鍵仍在於各方的紀律與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