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5年11月11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泰國反傾銷反補貼分委會於2025年11月10日發佈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冷軋不銹鋼卷材、片材和帶材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大陸涉案產品基於到岸價(CIF)維持現行稅率不變,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相關生產商/出口商反傾銷稅率為8.5%至33.32%。涉案產品的泰國海關稅則號列為72193200030、72193200040、72193300030、72193300040、72193400030、72193400040、72193500030、72193500040、72202010030、72202010040、72202090030、72202090040。公告自發佈次日起生效。
2012年8月17日,泰國對原產自大陸的冷軋不銹鋼卷材、片材和帶材進行反傾銷調查。2013年12月12日,泰國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
2018年12月6日,泰國對大陸冷軋不銹鋼卷材、片材和帶材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2019年12月3日,泰國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自2019年12月4日起繼續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稅率為8.50%至33.32%。2024年11月20日,泰國商業部外貿廳發佈公告,應泰國國內企業的申請,對原產自大陸的冷軋不銹鋼卷材、片材和帶材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案件調查期間,對涉案產品反傾銷稅以保證金的形式徵收,有效期不超過1年。
資料連結: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6179&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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