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政府修訂電動車補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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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政府本(4)27日發布政府公報,修訂能源法(code de l'Energie)中有關購置或租賃低污染車輛之補助辦法,將申請生態補助(bonus ecologique)關於轉賣前至少持有車輛期間由6個月調高至1年,並自即日起生效。同時,行駛里程須達 6,000公里方能轉售。

 

分析本次修法意旨在於遏止生態補助之濫用,因為部份投機之車主購入後轉售予補助較少之歐洲鄰國,以賺取其中價差。根據科技媒體Frandroid報導,舉例來說特斯拉 propulsion車款在法國申請補助後售價43,800歐元,但在比利時為51,970歐元,在丹麥則為 55,140 歐元。

 

此外,本次修法亦將適用對象從汽車及小貨車擴及至雙輪、三輪至四輪機動車、重型卡車及觀光小火車等。在補助上限方面,自202271日起,售價低於 45,000歐元之車輛,補助上限由6,000歐元降至5,000歐元;售價介於45,000 60,000歐元間者,補助上限則由2,000歐元降至1,000歐元。馬克洪總統連任之後,財經部長Bruno Le  Maire指出,上述制度將至少實施至明(2023)年初。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