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沙烏地政府公報於本(2021)年4月22日公告,沙烏地商務部(Ministry of Commerce)針對境內之偽造商標最高將處以1年徒刑或100萬里雅罰款,並將對其他違反商標法(Trademark Law)者開罰,包括使用變造或偽造商標進行展覽、銷售或持有產品者。
此外,沙烏地商務部頃執行24,471件商業稽查案,以確保商家落實COVID-19防疫措施,其中有856家違規遭到開罰,內容包括允許未配戴口罩者進入,未針對特定區域提供足夠消毒液、未於入口處測量員工及顧客體溫等。
體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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