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漁民暨生態保育組織控告歐盟執委會怠於打擊電力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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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歐洲通訊社

保護海洋環境及物種之非營利組織Bloom與27個來自法國、比利時、荷蘭和英國的漁場聯合於2023年3月14日向歐洲法院提出訴訟,指控歐盟執委會在電力捕魚方面“非法不作為和管理不善” (unlawful failure to act and maladministration)。Bloom聲稱歐盟執委會拒絕調查漁民在2021年春天時,針對獲得原分配給電力捕魚的非法補貼之補償(reimbursement)所提出的告訴。

引發該告訴的事件發生在歐盟電力捕魚禁令生效(2021年7月1日起)之前。但Bloom指出荷蘭擁有之電力捕魚船隻比允許之數量多出5倍(84對15),違反歐盟共同漁業政策(CFP)。Bloom與其他原告認為,歐盟對電力捕魚的補貼違反歐盟的監管架構,因此是“非法的”。

2021年4月中旬,歐洲法院駁回荷蘭就禁止使用脈衝電流捕魚所提出的上訴。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