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4年3月18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布,歐盟委員會於2024年3月14日發布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電解二氧化錳產品(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s)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對涉案產品徵收0%至35.0%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為電解過程之後未進行熱處理的二氧化錳,涉及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稅則號列為ex 2820 10 00(TARIC稅則號列為2820 10 00 10)項下產品。該案傾銷調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措施自公告發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2月16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電解二氧化錳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2023年10月13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電解二氧化錳產品作出反傾銷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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