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6年4月14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於2026年4月10日發佈第2026/479/AD41號公告,依據委員會2026年4月7日第46號決議,正式對原產自大陸的火星塞徵收17.23%反傾銷稅。以下情況不適用反傾銷稅:1.歐盟部分成員國給予涉案產品年度配額,對配額內的涉案產品免徵反傾銷稅,具體如下:亞美尼亞為50萬件、白俄羅斯為180萬件、哈薩克為600萬件、吉爾吉斯坦為50萬件;2.進口至哈薩克的用於生產(包括後續保修)機動車的火星塞免徵反傾銷稅。措施自公告發佈30日後生效,有效期為五年。涉案產品的歐盟稅則號列為8511 10 000 1和8511 10 000 9。
2025年7月15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火星塞啟動反傾銷調查。2025年12月19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發佈對大陸火星塞反傾銷終裁披露,裁定涉案產品存在傾銷,且該傾銷對歐盟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建議對涉案產品徵收17.23%反傾銷稅。
資料連結: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7781&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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