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提出車輛產業套案(Automotive Pack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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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5_3051

歐盟執委會於2025年12月16日提出車輛產業套案(Automotive Package),以支持車輛產業向潔淨移動(clean mobility)轉型。本次套案係依據本年3月所提出之車輛產業行動計畫,以及與產業及關鍵利害關係人之戰略對話所收集之意見,建立一個具雄心且務實之政策框架。在確保實現2050氣候中和及戰略自主下,也提供製造商更多的彈性,並回應業界對法規簡化之企盼。

一、    更新車輛二氧化碳排放標準:

(一)    自2035年起,汽車製造商必須達成排氣管排放(tailpipe emissions)減量90%目標,剩餘10%排放量需透過使用「歐盟製造」之低碳鋼,或電燃料(e-fuels)與生質燃料(biofuels)抵換。藉此可使插電式油電混合車(PHEV)、增程式車輛(range extenders)、輕度油電混合車(mild hybrids)、內燃機車輛,在2035年仍能與純電動車(EV)與氫能車輛並存。

(二)    2035年前,汽車製造商針對「歐盟製造」之小型平價電動車可享有「超額積分(super credits)」(1輛可視為1.3輛),以鼓勵更多小型 EV 車款上市。

(三)    2030至2032年間,採多年期合規(multiannual compliance)或「儲存與借用(banking & borrowing)」彈性,允許製造商針對某一年之超標,可以期間內之其他年度超額達標折抵。

(四)    考量廂型車在採用電動化之結構性困難較高,爰提供更多彈性,將2030年廂型車碳排減量目標由 50% 降為 40%。

(五)    針對重型車輛(Heavy-duty vehicles)碳排標準進行針對性修正,使其在符合2030目標下更具彈性。

二、    企業車輛脫碳:自2030年起會員國須確保大型企業新註冊車輛中有一定比例為零排放或低排放車輛,且須另設定零排放車輛之子目標。該些目標依會員國之市場成熟度與環境而異,會員國需定期向執委會回報大型企業註冊之企業車輛數據。

三、    電池促進器(Battery Booster):透過 18 億歐元電池促進器(Battery Booster),加速建立完全在歐盟境內生產的電池價值鏈。其中15 億歐元將以免息貸款方式,支持歐洲電池電芯製造商。另將透過其他針對性政策措施,支持投資,打造歐洲電池價值鏈,並促進會員國間之創新與協調。

四、    車輛產業簡化綜合套案(Automotive Omnibus):

(一)    車輛產業簡化綜合套案將減輕歐洲製造商的行政負擔並降低成本(預計將為企業每年節省約 7.06 億歐元),提升其全球競爭力,同時釋放資源用於脫碳。

(二)    具體措施包括:
1.    減少未來將制定之次級立法數量,簡化新款乘用廂型車與卡車之測試程序,在兼顧最高環境與安全標準下降低成本。
2.    為促進電動廂型車用於歐盟境內運輸,相關措施也確保其在駕駛休息時間與規範方面,與內燃機廂型車享有同等對待。
3.    新增小型電動車類別(車長不超過 4.2 公尺的電動車),讓會員國與地方政府能設計更具針對性的誘因措施,刺激「歐盟製造」小型電動車的需求。
4.    更新並統一汽車標示規則,讓消費者在購車時能獲得完整的車輛排放資訊。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