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智庫評析開放且具競爭性的貿易環境應為川普時代貿易政策的優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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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Perspectives: Competitive supply as a priority for trade policy in the Trump era  - Borderlex
日期:114年1月20日
文號:駐英經(113)經字第23/P200號(商情文號:第23號)
 
商情本文:


歐洲國際政治經濟中心(ECIPE)主管英國政策之David Henig發文指出,美國川普當選進一步加劇國際經濟關係的不確定性,為有效應對,歐盟需要重建對其貿易政策工具的共識,以及鞏固其經濟安全倡議,並尋求適當的監管平衡,其中開放且具競爭性的貿易環境須為重點之一,其他政策目標則可基於上述原則加以考量,並透過共享平台討論。

該作者建議應維持當前市場開放水平,歐洲的實力同樣依賴於其全球競爭力,而這需要獲得其他市場進入,並基於互惠原則,因此,傳統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在未來貿易政策中仍應占據重要地位,此外,仍應重視貿易防禦工具,因不公平的貿易會損害開放性所帶來的利益,以及擴展現有協定內容,且關鍵在於將傳統的自由貿易協定視為對開放市場的共同承諾,並與世界貿易組織(WTO)產生協同作用。

再者,國家經濟安全需要穩定的能源和藥品供應,歐盟各國應適度採取部分國內生產,來保障就業與國家供應需求,然而,市場開放並不保證經濟安全無虞,供應由單一公司或國家壟斷是一大風險。因此,歐盟各國應促進競爭性供應,避免國際或國內壟斷成為單點障礙,此外,監管是經濟安全的關鍵,且需合理界定必需品的範疇,同時也應積極支持新供應商進入市場,而非依賴諸如雙邊貿易協定中的中小企業章節等象徵性政策,氣候變遷等問題也應納入經濟安全範疇,以確保政策連貫且全面。

政府透過法規來塑造國內市場框架,但需在吸引投資與控制風險間取得平衡,過度嚴苛的規定可能限制供應並抬高價格,因此法規應兼具各方穩定性和可預測性,另國內法影響國際貿易流向的情況時有所聞,歐盟近期的過度干預(如森林砍伐法規)更引發外界爭議,這反而突顯了如歐盟等行為者提供清晰規範的重要性,且法規應避免偏袒或損害特定國家或企業,但這種情況恐難避免,同時,歐盟各國也應理解貿易政策的複雜性,此為實現公平法規的重要基礎。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