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財經部擴大電子發票系統範圍,要求6個部門採購交易須使用電子發票。
根據財經部發佈的通告,財經部已正式推行電子發票系統第1.3階段,即強制6個政府部門採購審批和財政機構須使用電子發票。它指出,電子發票要求涵蓋所有通過公共採購程式執行的付款申請。
有關6個部門分別為農村發展部、礦產能源部、國土規劃和建設部、衛生部、公共工程和運輸部、勞工部。6個部門相關機構,對於公共採購程式的付款,必須只接受電子發票;要求供應商註冊成為柬埔寨電子發票系統使用者,以便有資格使用電子格式的發票。
電子發票系統是由財經部屬下數字經濟總局負責管理,能有效鑒定和確保發票,以提高公共採購程式的效率和透明度。電子發票系統第1.3階段經已於今年第3季度全面施行,財經部計畫分階段在所有部門和機構實行有關系統。
值得一提的是,柬埔寨經於2023年通過《公共採購法》,進一步深化政府公共財政管理改革工作。該法旨在確保政府各部門機構採購透明化、可依賴、有效、公平競爭和節約。也是配合政府實施公共財政管理改革第4階段,以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實行績效管理。
根據計畫,第四階段公共財政管理改革計畫關鍵項目包括全面和有效實行《公共財政系統法》、加強和推行各項改革戰略,以及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門擴大實行財政執行資訊系統。政府將根據各部門的「績效表現」,來決定和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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