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華民國(臺灣)與瓜地馬拉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第16號決議文」自112年12月8日起生效事

facebooktwitterplurklinkedin

貿易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貿雙二字第1120551851號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臺灣)與瓜地馬拉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第16號決議文」自112年12月8日起生效事,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廠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決議文有關增加瓜國粗製糖及精製糖輸臺年度免關稅配額至15萬5,000公噸(其中精糖不得超過總配額35%)一事,財政部將於生效後公告修正112年度瓜國粗製糖及精製糖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之數量。
二、另決議文本將於生效後上載於本署「臺灣ECA/FTA總入口網」網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