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外交部來函獲告指出,近期我國民間企業赴印尼參展時,因所申請簽證類別與印尼法規不符,於展場遭盤查並被強制遣返。為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外交部業已於對外網站「印尼簽證及入境須知」頁面新增相關資訊,籲請國人務必於行前確認申請適當簽證類別。 外交部資訊連結請參考如下:https://www.mofa.gov.tw/CountryInfo.aspx?CASN=5&n=5&sms=33&s=176&tabs=FB09C9C041E34414
二、就國人常有疑義之印尼B1商務簽證及C11展覽簽證目的有別,特此說明:B1簽證僅適用於單純參觀展覽,倘若擬於展覽中設置攤位,應申辦C11展覽簽證。茲有部分企業廠商因不諳上述規定,誤申請不符簽證,導致違反當地規定而受行政處分。
三、申辦印尼簽證時,請確認所申請類別與實際赴印尼活動相符,並於入境後避免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以免因違規而遭印尼政府處分。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