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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經濟新聞本(113)年1月28日報導,日本政府擬強化出口管制措施,日本經濟產業省預計將於2023年度內(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底)召開出口管制相關審議會,並考慮修正「外匯及外國貿易法」(外国為替及び外国貿易法,以下簡稱外匯法,為出口管制相關規範之母法)及相關政令及省令之可能性。另將討論是否將量子等可能被流用於軍事用途之新技術納入管制及防止人權侵害之出口管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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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根據國際出口管制體系之規範,將出口對象國大致分為以下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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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之武器禁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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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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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美國在內之參與4大國際出口管制體系且出口管制措施可資信賴之國家(通稱Group A國家或白色清單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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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國際情勢巨變,儘管已有日本企業自主性避免與中國軍方有關連之企業交易,惟部分日本企業仍與有疑慮之企業維持貿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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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日本為防止機敏貨品及技術外流,將針對包含中國及俄羅斯在內之「一般國家」強化出口管制措施,採取與「武器禁運國」同等之嚴格措施,藉此阻絕日本製品透過第三國轉運至「有被流用於武器開發或製造之虞」之高風險國家。具體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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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對一般用途貨品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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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可能被轉用於軍事用途之先端素材及精密工具機等,經濟產業省業以「清單管制」方式管理,不論出口對象國為何國,原則上出口皆須取得經濟產業大臣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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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鑒於日本產之一般用途工具機及通信機械之技術水準高,足以流用於製造通常武器、軍事裝備及無人機。日本目前出口管制措施要求日本企業出口一般用途貨品至武器禁運國時必須「確認出口貨品不會在出口對象國被流用於武器之開發或製造」,今後該措施之適用出口對象國將進一步擴大至中國及俄羅斯等「一般國家」,藉此避免日本製產品及零組件被轉用於軍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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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張最終使用者清單:日本政府已將有參與開發及製造大量殺傷性武器疑慮之企業及團體彙整為「最終使用者清單(End User List)」, 俾出口業者參考。今後為強化出口管制,擬進一步擴增該清單,將有參與開發及製造一般性武器疑慮之企業及團體亦列入其中,以利出口業者自我約束,防止日本產製設備及原料被用於軍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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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日本現行制度下即便出口對象國為低風險的「一般國家」,但只要政府判斷貨品有「透過該等低風險國家轉運至高風險國家被流用至軍事用途」之可能性,經濟產業大臣即可要求出口業者必須申請出口許可,並由政府決定是否可出口。目前出口至Group A國家之貨品不適用前述制度,日本政府今後將修改現行制度將一切例外排除,進一步強化日本出口管制。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