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日本經濟新聞本(2021)年7月19日報導(詳如附件),鑒於少子高齡化使日本有來越多土地無人繼承,閒置土地增加,恐形成公共事業及地方再開發的障礙,國土交通省擬於2022年國會會期中提出「所有者不明土地活用特別措施法」修正法案,放寬政府利用所有者不明土地之用途及年限,法律修正方向概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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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所有者不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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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利用用途,可於所有者不明土地上興建小規模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或防災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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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利用年限,將利用年限由10年延長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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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管理不恰當土地:修法後,針對堆放垃圾等管理不當土地,倘經地方政府提醒或指導後仍未改善,地方政府可代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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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未被活用的土地:創設「土地銀行(Land Bank)」制度,協助閒置土地之地主與想利用該土地之民間組織或企業媒合。
「所有者不明土地活用特別措施法」係於2019年制定,以往將所有者不明土地用途限制於建設公園、公民館及停車場等,本次修法擬放寬用途,賦予地方政府於該等土地興建功率1,000千瓦以上之小型再生能源設施、蓄電設備,盼藉此提升地方再生能源之自產自銷。另擬透過延長土地使用年限至20年,增加回收投資費用之可能性,提升企業投資意願。
根據國土交通省試算,倘日本少子高齡化之現象不改善,則於2040年所有者不明之土地面積將高達720萬公頃,相當於北海道之面積,累積機會成本損失及稅收損失將高達6兆日圓。本次修法倘通過,可有望同時解決土地閒置及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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