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土交通省將修法促進活用所有人不明之閒置土地興建再生能源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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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日本經濟新聞本(2021)年7月19日報導(詳如附件),鑒於少子高齡化使日本有來越多土地無人繼承,閒置土地增加,恐形成公共事業及地方再開發的障礙,國土交通省擬於2022年國會會期中提出「所有者不明土地活用特別措施法」修正法案,放寬政府利用所有者不明土地之用途及年限,法律修正方向概要如下:

  1. 針對所有者不明土地:

    1. 放寬利用用途,可於所有者不明土地上興建小規模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或防災設施。

    2. 增加利用年限,將利用年限由10年延長至20年。

  2. 針對管理不恰當土地:修法後,針對堆放垃圾等管理不當土地,倘經地方政府提醒或指導後仍未改善,地方政府可代為處分。

  3. 針對未被活用的土地:創設「土地銀行(Land Bank)」制度,協助閒置土地之地主與想利用該土地之民間組織或企業媒合。

「所有者不明土地活用特別措施法」係於2019年制定,以往將所有者不明土地用途限制於建設公園、公民館及停車場等,本次修法擬放寬用途,賦予地方政府於該等土地興建功率1,000千瓦以上之小型再生能源設施、蓄電設備,盼藉此提升地方再生能源之自產自銷。另擬透過延長土地使用年限至20年,增加回收投資費用之可能性,提升企業投資意願。

根據國土交通省試算,倘日本少子高齡化之現象不改善,則於2040年所有者不明之土地面積將高達720萬公頃,相當於北海道之面積,累積機會成本損失及稅收損失將高達6兆日圓。本次修法倘通過,可有望同時解決土地閒置及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不足問題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